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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歲的胡劍兵最終決定舉報。
  8月4日,他向南京紀委15951812388短信舉報平臺發去了文圖並茂的內容,舉報其所在的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項目部送禮。此前數年,這個身高不足一米七的瘦小男子與原單位相關負責人一直相處並不融洽。在深感自身權益屢受侵害後,胡劍兵決定以舉報的方式,“讓他們為錯誤行為付出代價”。
  胡劍兵坦言,實名舉報一事有個人因素在內。他說,如果沒有與單位的矛盾,舉報行為雖不見得不會發生,但發生概率會小一些。 記者 冀強 發自 湖北武漢
  “不爽”經歷
  胡劍兵最終打了對方一下。“打哪兒了?”他一邊用手拍向自己,一邊回答說,“臉。”
  格子半袖、短褲、皮鞋,雖然個頭不高,但將短髮細細梳理後,胡劍兵還是精神抖擻的出現在記者眼前。
  見面後他先給家人去了個電話。“媽,我到了。”掛完電話,他笑著解釋,“家人不放心,跟他們說一聲。”
  胡劍兵的生活本不是如此小心翼翼。
  現年37歲的胡劍兵是安徽安慶市岳西縣人,2007年7月,他從蘭州交通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入職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擔任隧道設計工程師工作。
  央企、大公司的光環,並未給胡劍兵的生活帶來想象中的美好。相反,按照他的說法,因為單位內部人事“歷史原因”,入職多年來他的工作並不如意,“不爽”。
  胡劍兵告訴記者,初到單位後不久,他就被派往青海一處工地。他坦言,自己當時並不願意去,“因為經驗要求蠻高的,並不是讀書多就能做好,我當時剛剛上班,根本就沒有經驗可言。”
  但考慮到“剛來就不服從安排”的顧慮,胡劍兵說自己還是去了。“結果弄得一團糟,領導不滿意。”
  此後,又因為工資待遇問題,他和另外幾個新入職的員工“像二愣子一樣去找領導”;再後來,認為“有事沒事都要加班完全沒有必要”的他開始到點就走,被批評“工作態度不端正”……
  因為這個原因,胡劍兵於2011年3月申請調往單位另外一個部門,但不到半年,由於單位內部大規模部門調整,他又於2011年8月被安排回到隧道院上班。事情終於等到了爆發的那天。2011年8月,回到隧道院正式上班的時候。胡劍兵與單位一名郭姓領導鬧翻,雙方發生肢体衝突。
  胡劍兵告訴記者,衝突期間自己被打。在被同事們拉開後,他覺得人格尊嚴受到了侮辱,“我爸媽都沒捨得打我。”
  大概半小時後,準備報一箭之仇的胡劍兵再次來到辦公室,“想搞一下。他是領導,各方面修養都應該比我強,動手打人我完全不能接受。他把我打了,我沒還上手,我要出這口氣,把尊嚴奪回來。”
  胡劍兵最終打了對方一下。“打哪兒了?”他一邊用手拍向自己,一邊回答說,“臉。”
  “不要惹我”
  “對方勸我要冷靜,無論什麼事情要考慮社會現實。”胡劍兵回憶。
  在肢体衝突後,胡劍兵與單位徹底撕破臉皮。
  按照胡劍兵的說法,衝突之後,自己再次找到郭,要求為其安排工作,郭則要求胡劍兵向自己道歉。“憑什麼讓我道歉,他爸是李剛啊?!不讓他給我道歉,已經很給他面子了。”
  僵持中,自8月開始單位便停發了胡劍兵的績效工資(占工資總額的85%左右),自2012年1月1日,單位開始停發胡劍兵的全部工資。
  在多次要求安排工作和索取工資無果的情況下,胡劍兵和單位打起了官司。2013年3月15日,胡劍兵向湖北省勞動人事爭議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恢復其工作,並補發工資、福利待遇及其他損失合計31萬餘元。
  胡劍兵向記者提供的勞動仲裁顯示,當年7月,勞動人事爭議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中交二勘院繼續履行與胡劍兵的勞動合同,並支付其被停發的15個月基本工資30600元。”
  對於這份只補發“基本工資”的裁決,胡劍兵表示不能接受。他的理由是,並非自己不願上班,而是單位不給自己安排工作。
  此後,胡劍兵又向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單位恢復其原工作崗位,並賠償全部工資收入41萬餘元及10萬餘元的賠償費用。法院一審判決原被告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中交二勘院支付原告2013年4月至7月期間工資8160元。胡上訴後,武漢中院維持了一審判決。
  記者瞭解到,在勞動仲裁裁決下達後,中交二勘院曾安排他在工程項目管理事業部工作,並被派往南京市一項目從事隧道設計施工把關工作。而就在此期間,他拍下了多張“送禮清單”的照片。
  胡劍兵告訴記者,因為自己還在向省高院上訴申請再審,所以把南京項目部工程項目管理事業部負責人惹得“很不高興”。今年5月,他從南京回到武漢單位後,又處於無事可做的狀態,工資再次開始停發。
  在隨後與單位的工作溝通中,胡劍兵希望能夠安排工作,並提及了南京項目部送禮的事情。“當時我說,不要惹我,我瞭解很多隱秘的事情,自己沒那麼小人,但也沒那麼高尚。南京送禮的事情,你們不希望我捅出去吧?”“對方勸我要冷靜,無論什麼事情要考慮社會現實。”胡劍兵回憶。
  紀委“回馬槍”
  “送禮沒送出去的有可能,但可能不多,即使沒送出去,後面也會補上。此外,收了以後給你退回來,這個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
  在處於無所事事的狀態多日後,今年8月4日,胡劍兵終於決定舉報。“我的利益一直受到損害,不能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討回,繼續傷害我的話,我就不會管別的了。他們要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代價。”胡劍兵說。
  當天下午15點16分,胡劍兵以文圖彩信的形式,實名舉報了自家公司南京項目部春節送禮的事情。16點42分,南京紀委通過短信回覆:“收到,我們將按有關規定辦理。”
  舉報一個月後的9月5日,南京六合區紀委對調查發現的7名違紀人員作出處理。六合區紀委對媒體報道中涉及的接受購物卡後未主動上交和未及時退回的6名黨員幹部進行了立案調查,其中1人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和免職處理,5人黨內警告處分。另1名非黨員企業職工由區交運局依規處理。
  9月11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胡劍兵笑言這個處理決定有些不符合常規認識,“30人的名單,最後處理的才那麼幾個。”
  當天傍晚,南京紀委發佈消息,稱在9月6日對此事再次展開調查,並通報了相關情況:再次調查證實:“送禮清單”中的30人中,有9人未接受購物卡,其中6人實際未被贈送,2人拒收,1人及時退回; 其餘21人均接受了購物卡,其中有7人弄虛作假、欺騙組織,實際上是在事發後才退卡,但在接受六合區紀委前期調查時,謊稱在事發前已退卡。
  對此,南京市區紀委決定,除初查通報的7人外,對其他14人再次作出處理,特別是對弄虛作假的那7個人從重處理。其中,六合區交通運輸局局長周斌,因其還涉嫌其他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調查,並採取“雙規”審查措施。
  “之前說不符合常規認知,果然如此啊。”胡劍兵感慨。在他看來,“送禮沒送出去的有可能,但可能不多,即使沒送出去,後面也會補上。此外,收了以後給你退回來,這個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
  舉報未了局
  “如果不是因為這個事情,實名舉報的事情雖不見得不會發生,但這個事情的確很難發生,概率會小一些。”
  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胡劍兵坦言,本次實名舉報目的有多個,既有個人利益,也有大層面的考慮。“雖然途徑在有些人看來有報複的含義在裡面,但你這樣傷害我,我也可以傷害你。只不過我是借助國家法律作為武器。”
  在胡劍兵看來,自己與原單位的糾紛,可以算作是本次舉報的一個導火索。“如果不是因為這個事情(指與單位矛盾),實名舉報的事情雖不見得不會發生,但這個事情的確很難發生,概率會小一些。”
  胡劍兵認為,自己與單位領導處的不是很好,“都有原因,但對方的原因多一些,我的因素少一些。”
  中交二勘院院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胡江順也知曉胡劍兵與單位的糾紛。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採訪時,他評價胡劍兵“不願意出差,個人又過於偏激”,“公司沒滿足他的要求,他就開始威脅公司,說要舉報。”
  但胡劍兵卻不這麼認為,那不是真實原因。他一度想過辭職,乾點自己的事情。“像我這種性格,若被當做橡皮泥一樣,被左捏一下,右捏一下,我是不習慣的,我很反感。”
  胡劍兵認為,“我作為員工,與單位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但是都是有制度的,人還是獨立的人,不是從屬於單位的,不是你想怎麼搞就怎麼搞,不能瞎來。”
  在實名舉報事件持續發酵後,胡劍兵也在關註網絡上的動態。有時看到網友評論中對他的攻擊,他也會焦躁。“該解釋的我解釋。有時候看到罵我的,會很不舒服,會很氣憤,也會很粗魯的回應。”
  “別人把你罵了個狗血淋頭,你還裝的很清高的樣子,好像很有素養。當然,也可能有那種人,但是我不是。”
  雖然有了媒體曝光,紀委查處,但截至目前,胡劍兵仍未回到原單位上班。
  胡劍兵說,自己嚮往法治。“個人理想狀態是,整個社會處於一種明確的規則下,該怎麼做,不該怎麼做。不要嘴上說一套,背後又搞一套,我不喜歡那樣。因為我覺得成本太高了。不僅老得不到真實的信息,而且對社會發展也不是什麼好事情。”  (原標題:一場小概率的實名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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