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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後,只將其中一小部分上交至廉政賬戶,卻將大部分的款項收入囊中。11月18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稱,製造這一清廉假象的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原副秘書長魏力生因涉嫌受賄犯罪,被六安市金寨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11月18日人民網)
  儘管不知魏力生上交廉政賬戶的75萬元分了幾次,歷時幾年,但他的“貪途”已經有9年之久。自2005年10月至2014年1月,魏力生先後收受他人款項49筆,共計現金327萬餘元、購物卡31萬元、銀行現金卡0.8萬元、黃金1300克。在此期間,魏力生上交至安徽省紀委廉政賬戶和六安市紀委廉政賬戶共計75萬餘元。那麼,當廉政賬戶收到魏力生第一筆“上交款”的時候,有沒有對來龍去脈及時跟進?
  廉政賬戶是一個供黨員、幹部上交其收受的無法退回或不便當面拒絕的現金、有價證劵的專用賬戶。然而,這個賬戶是為廉政而設,並非為了創收。那麼,就不應該來者不拒、多多益善,而是應該根據錢物的來源,調查相關的形成了權錢交易的事項。因為,設立廉政賬戶算不上廉政建設的積極措施,最多是事後的彌補。只要相關官員真正做到廉潔奉公,是不存在所謂“無法退回或不便當面拒絕”的理由的。
  從這種意義上說,官員將收受的錢物上交廉政賬戶,根本就不能樹立什麼清廉形象,而就像是做了一次“緊急避孕”。但事實上,官員把收受的錢物上交廉政賬戶,似乎能製造清廉假象。魏力生可能就是利用上交75萬製造的清廉形象,在“貪途”上行走了9年,已經查實的受賄款項就有49筆。這就說明,他是邊貪腐邊“清廉”。如此,廉政賬戶不就成了貪官的避風港?
  話雖這麼說,但反腐實踐證明,這樣的“避風港”,在不少巨貪眼裡還不屑一顧。那麼,就難免讓人疑惑,如此處心積慮的魏力生,在9年中僅僅先後收受他人款項49筆,共計現金327萬餘元、購物卡31萬元、銀行現金卡0.8萬元、黃金1300克?而且還將贓款的四分之一上交給了廉政賬戶。這當然是根據目前官場腐敗的程度,從諸多“小官巨貪”中產生的猜想。但是,廉政賬戶確實讓魏力生受益了——“魏力生上交至安徽省紀委廉政賬戶和六安市紀委廉政賬戶共計75萬餘元,案發後,這些錢沒有算進其受賄範圍。”
  這是不是廉政賬戶的又一個漏洞?如果說官員首次上交其收受的無法退回或不便當面拒絕的現金、有價證劵,可視為真心悔過,可以免於處罰,但如果只是將此當做“煙幕彈”,在清廉的假象下變本加厲,案發後怎麼還能不算進其受賄範圍?如果貪官覺得苗頭不對,把贓款全部上交呢?這條後路,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在給貪官壯膽。
  如果廉政賬戶只剩下清廉假象,或可考慮它的存廢了。假如魏力生真是一個謹小慎微的人,也可以說是廉政賬戶讓他多了一份僥幸心理。而且,對於貪官上交廉政賬戶的款項是否落實到相關官員的貪腐案中,也不能沒有統一的司法定義。因此,針對現在各地自設廉政賬戶的情況,需要有一個權威說法。
  文/知風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廉政賬戶也只剩下清廉假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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